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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及目的
通过西部支教活动的开展,以及支教团成员的个人宣传,西部地区的落后教育现
状和贫困生情况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了解。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东部地区的同学有意愿
捐助西部地区贫困和失学优秀学生,资助他们继续努力学习。但是由于地域限制和信
息交流不便的原因,很难让这种愿望得到实现。我们作为身在西部的支教队员,愿意
架设起东西部沟通和帮助的桥梁,让西部的贫困学生能得到东部同学们的物质和精神
支持,让东部的同学们更直接的和西部贫困学生们交流,深入和直观的了解西部教育。
特此筹办这次活动。
为了保障捐助资金能切实的送到每个需要的西部贫困生的手中,我们这次活动完
全遵照:民间、自愿、自由的三大原则进行。
二、活动组织
1、活动策划与负责组织: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委员会
浙大安利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民族中学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昭觉中学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工农兵小学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东方红小学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民族重点寄宿制小学
2、支教团活动分工及负责人:
活动负责人:江俊杰
民族中学支教团负责人: 包子健
昭觉中学支教团负责人: 金淑丽
工农兵小学支教团负责人: 王伟平
东方红小学支教团负责人: 林锦
民族重点寄宿制小学负责人:范军
三、捐助对象
本次活动的捐助对象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民族中学、昭觉中学、工农
兵小学和东方红小学等四所学校的部分学生(学生名单和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他们是经各个学校行政领导和各班班主任推荐,学校校长审核,以及浙江大学第
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面试后产生。捐助对象原则上要符合以下三个标准:
1、必须是成绩优秀、学习刻苦努力的学生,原则上班级排名在前10%(以2007学
年下学期成绩为准);
2、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月人均收入低于昭觉县最低生活保障线(150元),或
是即将因经济原因失学的学生(需所在村委会给出证明);
3、没有接受过其他的捐助。
四、捐助金额
应广大热心捐助者的要求,我们采用结对方式。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规定捐
助的金额为
小学:至少100元人民币/年/人;
初中:至少100元人民币/年/人;
高中:至少200元人民币/年/人。捐助年限为一年。
同时,我们希望捐助人能适当考虑捐助的延续性,保证受援学生能顺利地完成其
本阶段的学业。例如,对于捐助初二学生的捐助者,我们希望您能资助该学生两年,
至其初中毕业为止。后续工作由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协调第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
员完成。
五、捐助人和受捐助人的权利与义务
1、捐助人权利与义务
捐助人有权要求被捐助人和自己保持书信联系;
捐助人有权监督捐款使用情况;
捐助人有权对本次活动全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捐助人在发现捐款被挪用或被不正当使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活动负责方或被捐
助学生退回被挪用的那部分款项;
捐助人有权利得到被捐助人的学习成绩以及其他方面的表现;
捐助人有义务向被捐助人提供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2、受捐助人权利与义务
被捐助人有权获取捐助人的联系方法和相关信息;
被捐助人有权监督本活动的具体操作行为;
被捐助人有义务好好学习,刻苦努力,不辜负捐助人的无私帮助和支持,争取用
最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报效祖国;
被捐助人有义务将捐款用于提高学习、改善生活的用途;
被捐助人有义务和捐助人保持不少于一年的书信联系(两次以上);
被捐助人有义务定期向捐助人汇报学习情况和其他表现;
被捐助人有义务在收到捐款后七天内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向捐助人
确认。
六、捐助流程

1、支教团根据选拔标准选择学生;
2、支教团与学校对学生情况进行审查;
3、支教团向社会发出捐款信息;
4、捐助人向支教团表达捐助意愿;
5、支教团向捐助人介绍待资助学生的详细资料;
6、捐助人选择被捐助学生并与支教团协商确定被捐助人;
7、捐助人与支教团协商捐款的数额、捐款的方式、捐款的时间并捐款;
8、支教团向捐助人确认收到捐款并做好汇款存根保存;
9、支教团成员在收到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捐款交给被资助学生并留下记录;
10、学生确认得到捐助后以书信方式与捐助人联系。
流程相关说明:
1、该次捐助活动结束后,捐助人和受捐助学生可通过自由联系,在自愿的基础
上产生再次的捐助,但我们对此种条件下产生的延续性捐助行为不承担责任;
2、受捐助学生如出现主观原因上的转学、辍学等情况的,捐助活动随即终止。
捐助人有权选择停止捐助或者根据学校安排更换捐助对象。
七、捐款方式
1、为了确认捐助人信息、捐款数额等事宜,我们只接收邮政汇款,并请在汇款
单附言栏中注明所捐助学生的编号。确实无法通过邮政汇款的捐助者请先与支教团联
系。由支教团确认后,再汇入相关学校的银行账号或者支教团的捐款专用账号,具体
账号我们会电话告知。(用银行汇款方式我们不保证能否确认是您的捐款,以及具体
数额。)
2、请捐助人根据受捐助学生的具体信息直接将捐助款通过邮政汇款汇到相关学
校。邮编:616150。地址如下: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民族中学 包子健老师 (代收)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昭觉中学 金淑丽老师 (代收)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工农兵小学 王伟平老师 (代收)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职业高级中学 林锦老师 (代收)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政府办 范军老师(代收)
其中林锦老师负责接收东方红小学学生的款项,范军老师负责接收民族寄宿制小
学学生的款项。
3、捐助人通过邮政汇款之后请立即发送短消息或者打电话给收款人进行确认,
确认信息包括您所捐助学生的编号(这个号码是唯一专用的,如101号××××)以及
已经汇出的具体金额。
4、自收到您的款项后七天内,我们将以各种方式和您进行确认。
5、原则上捐助人一次性将捐款汇给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支教团说明。
八、咨询方式
1、支教团成员在昭觉的联系方式
团县委支教团成员: 江俊杰 15181535466
县政府办支教团成员: 范 军 13198633772
民族中学负责人支教团成员: 包子健 13458771224
昭觉中学负责人支教团成员: 金淑丽 13198633663
工农兵小学负责人支教团成员:王伟平 13198632885
东方红小学负责人支教团成员:林 锦 13198632870
支教团成员的昭觉手机号码在2009年6月15日以后将停止使用,敬请注意。
2、如果您想和受捐助学生本人电话连线,请事先和相关学校的支教团成员取得联
系,我们会尽力为您安排。
九、捐款监督和投诉
浙江大学团委副书记: 阮俊华
民族中学大队辅导员: 金 琦13795609153
昭觉中学副校长: 陈 祥 13092802198
工农兵小学大队部辅导员: 罗 军08348338051
东方红小学大队部辅导员: 田 原13881462269
民族重点寄宿制小学:
浙江大学安利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团长: 江俊杰15181535466
十、附则
1、我们开展本次活动,只是为大家开设一个平台。捐款的能否顺利进行靠的是大
家对我们的信任和自身的自愿。希望我们能坚守“民间、自愿、自由”的三大原则,
实现本次活动的目的。
2、为了保障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无论您是否决定成为一名捐助者,都请您务必
妥善保存此《活动章程》,以备不时之需。
3、本次活动中的2009学年部分款项由浙江大学安利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
2009年3月份返回昭觉时带回,毋须捐助人汇款,特此说明。
4、为了确保学生能收到来信,学生的通讯地址一律为:
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学校××班×××同学(收) 邮编:616150。
5、活动进行中如有争议,各方应按本《活动章程》确立的原则及相关规定协商
解决。
“百人圆梦大行动”结对捐助活动组委会
200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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